四川樂山一家機票代理和銷售公司的老板、員工共7人,因涉嫌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,10日坐在了廣州白云區法院的被告席上。這7人被指通過網絡非法購入他人的南航明珠會員賬號、密碼,將里程兌換成免費機票后倒賣獲利。2012年7月至2013年5月間,上述7人共非法登錄1476個南航明珠會員賬戶,兌換機票2820張,價值68 .9萬余元。
案發:逾千會員賬號被盜南航報警
該案發源于南方航空公司的報警。2013年,南航方面陸續接到多宗會員投訴稱,懷疑自己的南航明珠賬號被非法竊取,積分里程被兌換。2013年5月,南航工作人員報警稱南航明珠網站服務器被入侵,會員資料被盜,懷疑網站遭到黑客攻擊。其后,四川樂山一家叫遠東貿易服務有限公司的機票代理、銷售機構所辦理的里程兌換機票業務被終止,老板陳財友及員工共7人被警方控制。
經查,陳財友涉嫌雇傭員工喻東等人,在互聯網上通過Q Q,向同案人母國懷、邢小勇(均另案處理)非法購入他人的南航明珠會員賬號、密碼,再通過登錄南航明珠俱樂部網站,在未經會員本人同意的情況下,增加會員賬戶中里程兌換的受讓人,將里程兌換為免費機票后再轉賣牟利。
南航明珠會員網站規則顯示,一名會員最多可添加8名里程兌換機票受讓人。陳財友等人被抓后,警方查實他們共非法登錄1476個南航明珠會員賬戶,采用上述手段兌換里程共計2766500公里,兌換成的機票2820張,價值人民幣68.9萬余元。根據繳獲的遠東公司機票銷售記錄計算,陳財友作為老板共計獲利45萬余元,員工分別獲利數萬元不等。
檢察機關認為,陳財友等人違反國家規定,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、處理的數據進行修改、增加操作,后果嚴重,均應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追究刑事責任,其中陳財友是主犯。
爭議:是普通買賣還是“黑客”犯罪?
該案10日在廣州白云區法院開庭,陳財友等人均承認存在通過網絡購入南航明珠會員賬號、密碼,并將會員里程兌換成機票出售的行為,但他們認為自己是通過合理的價格從網絡購買獲得會員賬號,并通過登錄南航官網操作或致電南航客服完成里程兌換,該行為屬于民事范疇,并不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犯罪。
陳財友的辯護律師、廣州盈科律師事務所刑事部主任丁一元為陳財友做無罪辯護。丁一元認為,樂山遠東貿易公司是家取得機票代理和銷售資質的合法公司,陳財友等人通過合理對價購買南航明珠會員里程,并將之兌換成機票出售賺取差價的行為,應屬于民事范疇,不構成犯罪。航空公司會員積分里程在網上交易,是合法的民事活動,現象很普遍。陳財友等人用買來的會員賬號、密碼登錄南航官網,增加受讓人并將里程兌換成機票,也是普通的計算機操作行為,并非利用黑客技術進行的非法操作,因此不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。
丁一元稱,此案中陳財友等人從網上購買到會員里程,來源有三種可能。一是網絡上家從會員處收購取得;二是上家通過高科技犯罪手段盜竊或詐騙取得;三是通過航空公司內部人員取得。“網絡上家是如何獲得的會員里程,本案被告人是無法確切知曉的,”丁一元表示。
本案檢察官當庭質疑,陳財友及下屬員工大量購入南航明珠會員賬號、密碼,未經會員本人同意將里程兌換成機票出售,“作為一個成年人,你們都不會想一想這些賬號從哪里來的?是否合法?”
丁一元稱,陳財友等人的行為僅僅是種民事買賣行為,是為了賺取差價,不符合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的犯罪構成。他認為,那些通過不法手段盜竊會員賬戶里程且進行兜售,獲得巨大不法利益的出讓者、盜取者,才是應被追究刑事責任者。
目前,該案尚在進一步審理中。向陳財友公司兜售會員賬號、密碼的網絡上家母國懷、邢小勇等人以何種方式獲取逾千南航明珠會員資料,尚有待了解,且均另案處理。
庭審焦點
辯護律師:陳財友等人通過合理對價購買南航明珠會員里程,并將之兌換成機票出售賺取差價的行為,應屬于民事范疇,不構成犯罪。航空公司會員積分里程在網上交易,是合法的民事活動。
檢察官:陳財友及下屬員工大量購入南航明珠會員賬號、密碼,未經會員本人同意將里程兌換成機票出售,“作為一個成年人,你們都不會想一想這些賬號從哪里來的?是否合法?